[ 单选题 ]

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,乙无力清偿,且怠于行使对丙的15万元债权,甲遂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,法院依法追加乙为第三人。一审判决甲胜诉,丙应向甲给付10万元。乙、丙均提起上诉,乙请求法院判令丙向其支付剩余5万元债务,丙请求法院判令甲对乙的债权不成立。关于二审当事人地位的表述,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?
  • A、
    丙是上诉人,甲是被上诉人
  • B、
    乙、丙是上诉人,甲是被上诉人
  • C、
    乙是上诉人,甲、丙是被上诉人
  • D、
    丙是上诉人,甲、乙是被上诉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