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某出差途中突发疾病死亡,被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。但张某所在单位认为依据 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只有 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”才属于工伤,遂诉至法院。法官认为,张某为完成单位分配任务,须经历从工作单位到达出差目的地这一过程,出差途中应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故构成工伤。关于此案,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?
解释法律时应首先运用文义解释方法
法官对条文作了扩张解释
对条文文义的扩张解释不应违背立法目的
一般而言,只有在法律出现漏洞时才需要进行法律解释